宜良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宜良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10日宜良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宜良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一年来,县人民政府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三个理念”引领“大竞赛”,用好“三大抓手”争当“排头兵”,在经济发展、产业质效、城乡面貌、生态环境、深化改革等方面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
会议强调,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恢复的一年。县人民政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十四届五次全会部署,紧密联系宜良实际,坚持“12321”总体发展思路不动摇,围绕“一城两区”定位,深入践行“三个理念”,坚定聚力“三大抓手”,实施“产业强县”战略,努力推动宜良高质量发展。
会议号召,全县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共奋进、务实笃行促发展,围绕2023年县委工作总体要求,为宜良高质量发展而团结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