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宜良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10日宜良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宜良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宜良县人民法院院长㱔永宁作的《宜良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宜良县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打算,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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