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工作职责
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是宜良县人民代表大会的专门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向县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提出与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审议县人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交付的议案、质询案;
二、初步审查农业农村、扶贫开发、畜牧兽医、林业草原、水利资源、营商环境等职责范围内的规范性文件;
三、提出本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监督工作计划;
四、按照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安排,组织对本委员会职责范围内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及工作部门工作情况开展视察、检查、调研;
五、督促办理好本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
六、办理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