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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工作职责
[发布方:宜良县人大]      [发布时间:2023-02-14 11:16:12]

宜良县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工作职责

社会建设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是宜良县人民代表大会的专门委员会,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向县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提出与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审议县人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交付的议案、质询案;

初步审查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保障、民政事务、社团组织、安全生产、市场监管、教育、科学、旅游、文化、卫生等职责范围内的规范性文件

三、提出本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监督工作计划

四、按照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安排,组织对本委员会职责范围内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及工作部门情况开展视察、检查、调研

、督促办理好本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

办理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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