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民族宗教华侨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民族宗教华侨工作委员会是宜良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民族宗教、华侨外事工作方面的议案;
二、审议县人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交付的议案、质询案;
三、审查民族宗教、华侨外事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提出职责范围内的监督工作计划;
四、按照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安排,组织对职责范围内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及相关工作开展视察、检查、调研;
五、督促办理职责范围内的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
六、办理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