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宜良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玉媛受主任委托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许文昆、副主任孙自林、黄贵华、郭晋林,其他常委会委员参加会议,常务副县长郭强,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办公室主任陈永彪作的《宜良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以来组织开展视察检查调研工作的综合情况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刘智岗作的《宜良县人大常委会对政府工作部门202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开展评议的实施方案(草案)》及起草说明。
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吴书志为宜良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命李睿为宜良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会议表决通过《宜良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李睿同志为宜良县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宜良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李睿同志为宜良县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通过任命人员作任职发言,许文昆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县人大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