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普法强基补短板”的工作部署,助力县委“我的网格我普法、矛盾纠纷我化解”专项行动,宜良县人大常委立足人大监督职能,主动谋划,决定对县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开展评议,制定了《宜良县人大常委会对政府工作部门202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开展评议的实施方案》。
按照实施方案,7月14日宜良县人大常委会唐玉媛副主任带队,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检察院、县司法局相关人员,对县民宗局202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评议。评议采取明察暗访、听取汇报、抽查问答、查阅台账的方式进行,县民宗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评议汇报会。在评议汇报会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玉媛围绕“为什么开展评议,怎样评议,评议发现问题整改”等三个方面作了动员讲话,评议组听取了县民宗局2023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对县民宗局领导干部知法、学法、普法、执法等方面情况开展会议评议,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宗教事务条例》《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场景模拟、法律文本、案例适用法律法规等形式的随机抽查提问,查阅了依法行政工作台账资料;会议评议结束后,评议组进行集中小结。
宜良县人大常委会唐玉媛副主任要求,一是县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工委要继续通过各乡镇主要领导、人大代表搜集民族宗教华侨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督促好问题的整改落实,切忌搞形式、走过场,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县民宗局要进一步理清“两个清单”,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要组织全体干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将依法行政工作压力传递到执法人员;要坚持问题导向,把明察暗访搜集到的问题及时加以整改落实。三是要将建章立制融入到依法行政各环节,针对此次评议发现的问题,要从程序、制度上查找原因,健全和完善执法制度机制,促进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要增强法制意识,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民宗侨工委 张子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