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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人大常委会:立足监督主责 紧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发布方:宜良县人大]      [发布时间:2023-08-10 11:50:45]

根据宜良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办法》,今年,县人大常委会将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情况列为重点监督议题,并于8月8日组织部分市县人大代表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监督专班开展了视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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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监督专班实地视察了台湘科技学校土壤污染治理整改情况,现场了解该交办件涉及土壤主要污染物及污染范围土壤修复方案及专家评审情况随后,听取了县政府关于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法院、九乡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县城管局、县林草局、县住建局以及北古城镇、耿家营乡、匡远街道办分别就牵头责任事项进行了补充汇报

针对苗韵水乡行政没收有些什么程序”“台湘科技学校土壤污染修复结果与专家评审标准是否一致性”“五丰牧业环保设施建设投运情况、设施农用地备案用地手续办理进展问题与会人大代表、监督专班现场进行了询问相关部门结合职能职责一一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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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视察组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提出三点建议一是以整改销号为目标抓落实。抓住中央第二轮生态环保第八督察组交办的39件群众投诉件中“台湘科技学校”“苗韵水乡”“五丰牧业”三个重点难点件,按照《宜良县贯彻落实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各牵头部门认真研究涉及事项存在问题,紧盯痛点和难点,围绕销号原则、销号标准、销号流程和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到人、到岗,倒排时限,科学有效抓好整改;二是依据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充分认识抓好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扛牢政治责任,聚焦问题抓整改,深入分析三个重点交办件的复杂性和联系性,综合考虑各部门职责职权延续性和全面性,将抓整改与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结合起来,与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结合起来,与耕地保护、粮食安全结合起来,与全面提升干部依法行政水平结合起来,统筹整合相关部门智慧和力量,主动对接,系统整改,确保不落问题、不留漏洞。三是依法依规提出解决办法。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要对法律法规进行再学习、再研究,进一步与法律顾问咨询探讨,研究政策整合、项目整合方案,制定解决问题、整改措施路线图,定人定事定时跟进,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城环委  王雪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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