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024年2月23日宜良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关于宜良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宜良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所作的《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一年来,县人民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云南省“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昆明市“六个春城”建设,以实施“产业强县”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争当排头兵”大竞赛为主要抓手、以抓实“四重四创”工作为具体措施,苦干实干,努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关键之年,要有关键之为。县人民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各级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转化主题教育成果,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联系宜良实际,围绕“一城两区”定位,实施“产业强县”战略,深入开展“项目落地年”活动,以农业现代化为突破,加速新型城镇化,促进二产做大,带动现代服务业做优,全力争当县域经济发展排头兵。
会议号召,全县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的领导下,锚定目标、踔厉奋发,加快推进“一城两区”建设步伐,全力争当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排头兵,建设富有活力宜居宜业新宜良,奋力谱写新时代现代化建设新篇章!
关于宜良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宜良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宜良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会议同意宜良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宜良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宜良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宜良县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的决议
宜良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宜良县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同意宜良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宜良县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宜良县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
关于宜良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宜良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许文昆主任受县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市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县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的安排部署,围绕“一城两区”定位,紧扣“产业强县”战略、“项目落地年”活动,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在服务大局中体现新担当,在依法履职中彰显新作为,在代表工作中激发新活力,在“四个机关”建设中锻造新形象,以高质量人大工作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关于宜良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宜良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宜良县人民法院院长㱔永宁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宜良县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宜良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宜良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宜良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韩纯盈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宜良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加快推进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的决议
为落实省、市、县委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的决策部署,破解我县城乡供水不均衡、水质水量不稳定、运行管理机制不完善、保障服务不到位等问题,着力构建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的“五同”供水格局,逐步实现城乡供水“水网电网化”运营,不断提升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特作出如下决议: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快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步伐
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作,层层落实责任,加大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力度。要严把项目建设质量关,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全力推进和高质量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目标任务。要开工建设杨家山水厂(原海马箐水厂),实施管网延伸、水厂改扩建提升、水源保护、智能化管理系统等工程,使供水范围最大限度覆盖县城或集镇周边农村人口,并分类分区逐步向山区、半山区、偏远村庄推进,形成城乡联通、区域互通的城乡供水格局。
二、推进供水市场整合,健全供水一体化运营管理机制
要加快整合小、散供水单位,规范供水市场,把分属不同产权单位的多家供水企业以资产入股等方式并购或入股,组建新的村镇供水营运公司,从源头上改变供水单位众多、水费定价不统一等状况,努力实现供水同质、同价、同服务。要加快推进水厂管网延伸工程建设,扩大马街水厂、南羊水厂、九乡水厂等现有水厂的辐射范围,把入户管网的建设打包统规统建,提升水厂供水覆盖率。要整合存量供水资产和新建工程,加大城乡供水老旧管网改造力度,提高供水保障率。要切实解决主城区部分社区供水量不足、群众饮水难问题,逐步在全县范围建立起高效、科学、合理的城乡供水一体化运营保障体系,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格局。
三、实施规范化管理,提高城乡饮水安全水平
要落实好《宜良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管理台账,加强取水许可管理;加快构建专业化运营服务体系,统一水厂及供水设施运行服务标准。要采取水源置换、水源保护、管网延伸覆盖,配套完善净化消毒设施设备,通过强化水质检测监测和工程管理管护等措施提升供水水质。要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不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建设和水源地的巡查、水质监测,建立健全应急水源的保护机制。要完善水费收缴机制、收费制度,搭建收费平台,强化计量设施建设,实现水费收缴全覆盖。要研究调整当地基本水价和制定科学合理的农村水价,明确县城区和乡(镇)村供水水价。进一步提高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进村入户率,把民生实事工程真正办好办实,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四、严格监督管理,持续提升供水安全保障能力
要加强农村供水工程管理监督,确保农村供水工程管理“三个责任、三项制度”的有效落实,保障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到位;要加强水源地水质安全检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监管;要加强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落实的检查,保障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经费,确保农村供水工程长期平稳运行。县人民政府要将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我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全力推进工作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及县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人大街道工委要积极支持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通过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开展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促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五、做好宣传引导,优化提升供水服务水平
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水法规宣传,强化水资源管理,确保依法依规开发利用水资源;要多方式、多角度加强城乡供水一体化宣传,引导村民增强供水设施保护、有偿用水、节约用水意识,营造饮用安全水、珍惜水资源、保护供水设施的良好氛围;动员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征地拆迁等工作,促进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成立应急抢修队,公布维修服务热线,第一时间回应办理群众诉求,全面提高服务水平和运行保障能力。